“什么王侯,什么公主,到最后不都是一抔黄土……”元令姿用略带自嘲的口吻说道,话语里的万念俱灰,让在场的数人都觉得心凉。
耶律朔皱眉,连忙劝解道:“殿下不必伤怀,待出了秭归郡,便是北晟的地界了,等回到洛阳见到陛下和太后,一切都会好的。”
他同元令姿说话的语气如同对待价值连城的古董玉器,和方才质问沈碧华判若两人。
“阿弥陀佛,殿下是有福气的人,不可起这般念头。”善因念了声佛号,“这位是沈碧华沈琴师,的确是我在旅途上结识的朋友,也要到洛阳去,我担心他一人上路不安全,便邀请他与我们一同去洛阳。”
“我担不得‘琴师’之名,只是粗通音律。”沈碧华腼腆地欠一欠身。
耶律朔看了一眼他背后的琴包,道:“我们队伍里正好缺了乐工,先前有个乐工在路上禁不住暑热晕倒,殿下开恩特令他留在南荆了。”
“随我出嫁的乐工,大多都留在南荆了,确实是缺了人手,若是沈公子愿意,我自然也是愿意的。”元令姿捂着心口轻轻呛咳了几声,她望着沈碧华,“我当年从教坊带了三百人,如今便只剩下二三十了,技艺也粗疏了,这些人带给阿檀,真是让他为难。”
耶律齐关切道:“永安王不会介怀的,毕竟乐工也不是越多越好,汉时李延年,唐时许合子,名动一时的乐工,胜过多少庸碌之辈。”
这倒正合沈碧华的意了,他便道:“多谢殿下。”
是年五月二十五,净华公主在耶律齐的护送下回到洛阳,北晟天子元令恒及太后率领文武百官迎接,见凤辇残破、随从零落,悲怒交加,誓报此见陵之耻。
入夜以后,为庆祝净华公主回朝,天子在西堂设下家宴,胡太后、净华公主元令姿、太子元栩、二皇子元桐,及永安王周檀皆赴宴。
沈碧华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还觉得颇有些讽刺,天子及太后若真是重视净华公主,当年又为何送她和亲?如今人回来了,倒是特意表现起来。只能说宫廷中事,有时本便是常人难以理解的。
“碧奴,你发什么呆?快将眼睛闭上,不然画眉的粉掉进眼里了。”
约莫十五六岁的姑娘揽着沈碧华的脸庞,她手中拿着描眉的竹笔。
沈碧华连忙闭上眼睛,感受着笔尖轻轻在眉骨上蹭过:“阿清妹妹,我知道了。”
阿清自言自语般道:“也不知道咱们未来的顶头上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都说永安王是个乐痴,只有技艺精湛的乐工才能留下来。”
她虽初到洛阳,却因善于交际,打探了不少消息,小声对沈碧华说:“说来也怪,我听说永安王贵为先帝遗孤,却一点也不像先帝那般骁勇善战,反而雅好音律,甚至连骑马都不熟练呢。难怪有人弹劾他玩物丧志。”
北晟皇室是入主中原的胡人,先帝又是以弓马得的半壁江山,是以永安王虽为先帝遗孤,连弓马娴熟都做不到,反而每天沉迷歌舞,常常被人诟病。
淡妆描毕,沈碧华用手整理自己身上的战国长袍,袍子乃是天水碧的丝绵,看上去虽一丝不露,实则轻薄飘逸,正合夏日穿着。
他说:“可是本就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打打杀杀……有人好诗,有人好酒,永安王好乐又有什么不对?他又不曾大兴土木,劳民伤财。”
阿清替他系好腰带,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倒是……碧奴,你这幅打扮真好看!衣服的颜色也衬你眼睛!”
二人妆扮完毕,便抱起教坊统一制式的古琴,随着同伴徐徐入座。这次晚宴上场的三十名乐工皆是净华公主从南荆带回的,永安王周檀打算借宴乐了解一下众人技艺之优劣,好决定他们在教坊中的位置。
殿内红烛高烧、灯火通明,映得玉砖地面如水似镜。净华公主坐在天子右侧,换了身绛紫袍服,发髻照着时兴的样式高挽,只插一支白玉桃花簪,美则美矣,却难掩疲惫之色。
天子左侧坐着一位宫装老妇,她头发花白,精神矍铄,满身珠光宝气,手里捻着一串南红佛珠。
北晟天子年逾不惑,蓄起了薄薄的一层胡须,身上有一种长年累月身居高位的威势,不过神情却是放松、欢喜的,似乎很为亲妹还朝高兴。
再下首的座位,乃是太子元栩,他英俊高大,面部有明显的胡人特征,身着白底金纹佛储君服饰,头戴莲花玉冠,嘴角噙笑。
沈碧华对他印象还不错,看上去不像难相与的人,在心中默念诸事顺遂。
二皇子元桐五官倒是像汉人多些,他一身银月白,衣衫绣着泼墨山水图,气度雍容,文质彬彬,打扮得像南荆国的文人墨客。
沈碧华用手拨弄了一下琴尾的流苏,坐在角落打量着赴宴的众人,他最后才鬼使神差般望向离乐工最近的木案——
那男子大抵是弱冠之年,生了一副极为惹眼的相貌,他眉骨高而眼窝深,是典型的胡人骨相,眉宇却又带着汉人的清润,瞳仁黑如浓墨,衣衫则是浓郁的凝夜紫,为他增添了几分遗世独立的贵气。
只见他一手持酒觞,一手用指节轻轻敲击着木案,目光打量着已然入座的乐工。
永安王周檀,沈碧华未来的顶头上司,以后少不了要打交道。
周檀也注意到了那道视线,来自坐在角落的陌生琴师,那人乌发雪肤,面容恬静,有一双澄澈如春水的碧眼,正好奇地打量着自己。
二人的目光霎时间撞在一处,沈碧华刻意避过,周檀倒也未盯着他看,只是对着上首的天子说:“皇叔,可以开宴了。”
元令恒举起酒觞,遥遥向在场诸人致意:“那便开始吧,今夜是为庆祝姿妹回宫的家宴,大家都要尽兴。”
周檀抬手施号发令:“首奏《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