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孟谨洲没有睡着。
夜里一共开过去三辆消防车,他都听得清楚。每过一辆,心里就搅动几分。
林钟没有说出口的,他已经完全知道了。
相爱的人互相看过一眼,就该互通心意。只是他刚刚才有勇气确认。
卧室里关了灯,屋内却不是全黑的。孟谨洲手里攥着林钟头发上拿下来的那一枚亮片,就着月色反复看了好多遍。
林钟在电影院的失落忽然就被找到了答案,曾以为是妄想的,曾要努力拨正的,已经对他敞开了门。
林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脑子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床上了。他有点浑浑噩噩的开心,大奖真的是他的,他离登上领奖台就差一步。
那些橘色的罐子、独一份的偏爱就是最好的证明。
话到嘴边又愣生生憋回去,无非是想给对方最好的,最深刻的。
回家前,孟谨洲叫住了他,邀他明天出门。
“要去哪儿?”林钟问。
“玫瑰公园。”
向男孩子告白究竟需不需要花,孟谨洲不清楚。冬天的玫瑰公园有没有玫瑰,孟谨洲更不清楚。于是他一大早就去了花店。
接待他的小姐姐很热情,一直向他推荐今日最新到的花束,问他要送给什么人。
“My boyfriend.” 孟谨洲笑着说,售货员被他明媚大方的笑容看得愣住,羡慕的话语到嘴边化作祝福。
孟谨洲认真地在每一个花瓶前细细打量,他不认得什么品种,觉得红玫瑰或许太艳俗,就挑了一束暖橘色的,跟最初的百合一样,鲜艳跳跃,像他们初遇那天的夕阳,那日躲在林钟的发丝里若隐若现,衬得林钟格外好看。
他好久没有这么认真地选过衣服了,冬天的色系往往沉重又乏闷,好不容易找到一件铅灰色的大衣,围上白色的围巾,想着如果林钟今天没有戴围巾,就把它摘下来给他。
冬日沉闷寂寥,有些树格外耐寒,直到深冬还留有不少叶片,被风刮动着,发出沙沙的声响。皮鞋踩在落叶上,欢快好听。
孟谨洲尽可能控制着自己步伐沉稳,但躁动的心催促着脚步迈得越来越大。
林钟当然戴了围巾,早早在站内等候。
早上没等闹钟响起,他就醒了,激动得再也睡不着,干脆起了床,一反常态地绕着宿舍楼跑了一圈,消耗快要满溢的情绪。
只要坐上地铁,开过几站,一起走十分钟,就能到公园。他们可以寻一片草坪或是湖泊,把所有的话都一股脑儿说完。
孟谨洲也想过了,林钟在湖边喂天鹅的时候,就把花从纸袋里拿出来递给他,把那些掏心窝子的话说给他听,碧水蓝天、成群的鸳鸯和天鹅都是他们的听众。
前提是,如果装着花的袋子没有被撞翻的话——
孟谨洲进了站几乎不用张望,就瞧见了林钟,姜黄拼奶白色的围巾像某种专属的信号,在人群中格外突出。
他还没来得及小跑过去,就有人从后头匆忙赶来,撞了下他的肩膀,从身旁挤过另一个闸机。
摩擦的速度太快,孟谨洲来不及反应,牛皮纸袋掉在地上,露出橙黄的一角。
袋口敞开的方向对着林钟,孟谨洲在几步之外,穿过检票口,一时不知所措地想着该先打招呼还是先捡起花。
计划被打乱了。
早知道直接约在公园了。
林钟今天格外抢眼,之前剪坏的发型又长了出来,发梢颜色浅浅的,一点也没有炸毛,想必是早起对着镜子重新沾水整理过。
在孟谨洲弯腰捡花之前,林钟上前几步,先将袋子捡了起来。他左手背在背后,右手将牛皮纸袋抱在怀里。
两人走到人少的角落,面对面站着。林钟丝毫没有躲闪,抬起脸问得真诚又直接,语调里还带着笑:“送给我的吗?”
孟谨洲忽然紧张到忘了呼吸,只会点头说是。
“你也有话跟我说?”林钟这会儿很有底气,忽然就想耍个赖。
事态朝着预料之外的方向发展,纸袋掉地上时孟谨洲慌张的样子看着好笑,明明彼此都心领意会了,还慌什么呢。
“好多话想说。你要猜猜看吗?”
人群在身后穿梭,他们这里却静谧得如同在另一个空间,气氛好不暧昧。
“我不猜。”林钟捏着花束的底端,一路向上描摹植物根茎的形状,尾音轻轻上扬,像是在等猎物上钩,“要不要先去公园,还是就在这儿?”
“就在这儿说,”孟谨洲向前迈了一小步,彻底把林钟堵在墙角,辗转反侧一晚,还装腔作势个什么劲,可去他的仪式感吧,现在就是最好的氛围,“你把花拿得这么牢,都不打算还给我了,我何必再憋一路。”
“那你说吧。”林钟笑得有点坏,他不介意是谁来捅破这层纸,表白的稿子他也不是没有,只是被人抢先的滋味好像更美。
孟谨洲认输似地笑了,他发觉自己对林钟的判断有误,这人并不完全天真,故意起来也坏的可以。
往来的人很多,没人在意这个角落,他们就这样无声地笑望了十几秒。林钟把脸埋进围巾里,眼睛却看着孟谨洲。
那汪湖水是透明的,孟谨洲盛满了他,将他完整地托在里面。
他们的心意是一样的。
这个场景来得仓促而又荒唐,显得之前的精心设想很没必要。
孟谨洲准备的腹稿用不上了,但还是有必要念出其中的几句。
“我曾经认命地以为这件事永远只会放在心里,但事情发展得有点超乎想象。”孟谨洲清清嗓子,喉结跟着上下滚动,剖心道,“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从一开始就不怀好意。”
“谢谢你给我机会,让我来做这个主动的人。”他停顿了几秒,眼里除了林钟外皆是模糊的,花的颜色仿佛映进了眼底,声音也不稳:“我有一个藏了很久的新年愿望,你愿不愿意帮我实现它?”
林钟原本懒洋洋地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得意模样,被孟谨洲这番温柔的声音酥麻得撇开脸去,心里火烧火燎地压制着,他微张开唇,语气轻巧:“那你说说看,看我帮不帮得了你。”
“林钟,”孟谨洲发誓他从没有用这么诚恳的语气叫过别人名字,他目光不移,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人,“我想做你男朋友,行吗。”
一秒、两秒…时间仿佛静止,林钟始终没有回答他,只看着他笑,眉眼间的欢欣溢出来,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地铁呼啸着进站的时候,热浪席卷而来,有人开始跑。
伦敦的地铁总是不等人的,如果你是慢悠悠地走下去,一定会错过。
哒哒的脚步声在身后争前恐后地响起,有人在楼梯上疾走,有人有条不紊地搭上电梯,乘一段,再小跑几步。
林钟和孟谨洲对看着,然后稳稳牵住了他的手。
手心的热度在两掌间交汇,说不清谁的体温更高一些。孟谨洲的手掌宽大,反客为主地握住了林钟的。
林钟也买了一束花,和孟谨洲的手足无措一样,他也毫无经验,干脆选了最初的橘色。他们连买花都这么有默契,试图从一众适合表白的花中挑出最有纪念意义的。
背在后面的手终于不再掩饰,林钟把花交到孟谨洲手上后就一路奔跑,跑得后面的人都开始追他们,以为地铁就快要开走。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束玫瑰撞在一起,根枝缠绕,橘得热烈,浓得好不扎眼。
他们跑过站台,奔向地铁,警告声响起来之前,林钟拉着孟谨洲钻进了车厢。
里面暖和得不像冬天。
他把花束一并交到孟谨洲手里,将孟谨洲脖子上的围巾扯下来一个角,在无人注意的门边,贴上孟谨洲的脸侧,轻轻啄了一下。
一时间,地铁门骤然关闭的撞击声,人潮涌动的喧嚣,没过了扑通的心跳。
孟谨洲毫无防备,顿时后背起了火般滚烫,内心里暗潮涌动。他手臂绷得笔直,头发被穿门而过的风鼓动着飘扬,目光还停留在林钟的脸上。
“我很乐意帮你这个忙,因为……”修长的手指攥紧了围巾的一角,林钟无比虔诚地注视他,“我很想做你男朋友。”
说完,腰身便被倏地搂紧,孟谨洲把人圈在门后,略带强硬地抱住林钟,吻得霸道且不容抗拒。
林钟放任他自由地掠夺,厮磨碾压,只在喘不过气时用围巾挡了挡,大口呼吸道:“是不是太急了点。”
“怎么不急,”孟谨洲舍不得似的只离开唇瓣半寸,嗓音暗哑,“这句话我都等好久了。”
“让你久等了,”林钟说,“我本来想买百合的,但这个季节没有百合了。”
“我问店员给男朋友要送什么花,她推荐了我玫瑰,但颜色是我自己选的。”孟谨洲小心翼翼护着手里的花束,不让它们被挤压到,“又碰巧了,是不是?”
“你跟花店店员怎么说的?男朋友?”林钟问。
“嗯,不然呢。”
“你买花的时候我还不是你男朋友。”
“这也计较?”孟谨洲搂着他,一点也不想松开,半开玩笑道,“那我现在回去重新买,郑重解释一下?”
“说不过你。”林钟把头埋进孟谨洲的围巾里叹气。
仪式感没派上用场,他们左挑右选,没在黄道吉日,也等不及去到公园,在人来人往的地铁站里表明心迹。
从此站台也可以是最浪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