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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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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宋学儒今天似乎格外的激动,从早上带馒头回来之后,到现在抓着陈会安手腕准备听他去山洞解释的路上,都格外激动。

一个人在极致悲伤的时候在想什么呢?

陈会安抚上宋学儒的额头——没有因为昨天的大雨而导致发烧,也不像是被那小鬼钻身的样子。

一个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会怎么做呢?

陈会安觉得如果是自己的话,应该会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待着,待很久很久,待到分不清山洞外是白天还是黑夜的时候,待到他饿了困了却什么都不想吃的时候,待到他不想再被任何人看见的时候……

可宋学儒看样子不是这样的,他好像一直一直在忍,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他喉咙,是责任吗?还是他自己给自己定下的皮套?

为什么要假装很不在乎呢?宋学儒。

“宋兄,”陈会安坐在山洞口,旁边靠着熟睡的莲月,“你……”,他想了想又闭上嘴,“莲月是我在灵岩山认识的一户人家的孩子。”

话说灵岩山,矿石资源丰富,风景也秀色可餐,作为春上北冬下南的陈会安来说,自然是一个为了躲避季节更换而导致增减衣物的好去处。

可灵岩山在这十几年来都有一个恐怖的故事流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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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听说了吗?刘家那大老婆终于要生孩子了!咿喂,怪吓人的。”田里种地的村民说道。

“啥?啥怪吓人的?”

“这个孩子啊,怀了起码……”那村民凑近了些,把五指并拢。

“七十天?”

“当然不是,”他敲着听者的脑袋,“七年。”

“七年……”听者点点头,“什么?七年!这怀的是什么玩意儿?怪物吧?”

“好可爱的小婴儿!多少岁了呀?”

“十七。”他母亲回答道。

“原来……啥玩意儿!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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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会安来到灵岩山那一年,是婴儿莲月刚满十七的那年。作为一名专业的半吊子,他不止为了这里的宝贵矿石而来,也为了亲眼看到这个传闻而来。

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十七年内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着实神奇,怕不是——被鬼附身了吧?

“你要看快看,不看就滚。”婴孩的母亲是个性子泼辣的寡妇,如今四十出头,干活勤快,做事利落,“你能破就破,不能也滚!”她“呸”了几声,似乎对这种说是道士的人见惯不怪,“我家也供不起下一个吃饭的人!”

七日之后。

“看来你能力也就这样,我儿子一辈子当个婴儿也好,请吧——”女人打开门,微微鞠躬做出动作,“请快出去吧!”

陈会安无奈,也只能摇摇头。

“打住!你先别动,我给你算算银子,”女人突然一抹布甩在桌上,“一顿饭钱我算你一两,那么……”

这些天陈会安做活也不少,挑粪种田样样在行。

“算了,”女人打量着他洗得开线的衣裳,“我看你也无家可归,要不就留下来,当我相公?”她笑起来,连带着眼角的皱纹一起笑起来,可越是这样笑,越让人感到恐惧——一个瘦弱的不能再瘦弱,手上青筋暴起皮肤薄得能看见骨骼的“尸体”站在你面前冲你笑着,就好比公鸡进了饥肠辘辘的老虎笼里,只能不断地扑腾翅膀逃离逃离不了的死亡。

还好这个笼子的门是开着的。

“算……算了吧!”

“那就快滚!”女人咬咬牙,“别让我再看见你!”

迈出门的那一步,陈会安似乎看见女人将泪落在擦桌的布上了。

村里对女人的看法都不太好,有的说她上辈子是做了大恶事这辈子遭报应死了男人,也有人说她是因为穷得解不开锅所以夜晚杀了男人做饭吃……听到这儿,陈会安不由得冷颤。

你若问为什么很少人讨论她那个孩子,那是因为——

“老娘看你是活腻了!怎么!也想做我儿餐中食?”

大家怕死而已。

可笑。

其实陈会安也不想去细管这件事。第一,自己作为一个半吊子,出手轻重自己还是知道的;第二,看女人的样子,估计也不太想让人管孩子的事情。

可陈会安看见一滴清澈的泪水划过瘦弱的脸庞时,突然改变了想法。

除了恐惧外,真正有心的人,是会哭的。

“我……我能不能……试着……做你……”陈会安咽下下半句,因为承诺不了的承诺说出来像个笑话,“那个?”

“哪个?”女人皱起眉,“你是不是找死啊?”女人也是,看见陈会安那双清澈的眼睛时,莫名其妙地答应了,“行啊,反正老娘好久没开过荤了,今晚拿你这个小白脸当下酒菜开开胃!”她一拍桌子,想着吓走陈会安。

陈会安没动。

“还不滚?是不怕死吗?”她顶顶腮,言行举止活像个色鬼男人。

孩子哭了。

女人和陈会安争先恐后去安抚他。

入稀米,加热水,调至合适温度用小勺喂给婴儿——这是女人十七年来一直在做的事情,而今天,陈会安顺利地快速地完成了。

“行吧!开胃菜!”女人仰头,颈脖上耷拉的皮肉也做起了伸展运动,“你留下!”

“喂!傻货!”村民叫嚷着陈会安,“你跟那个老婆子房事幸不幸福啊?”他说着,还吹了几声口哨,“怎么?能满足你吗哈哈哈哈哈哈哈?”

事实证明,女人是对的。

“怎么?你羡慕了?”女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笑得活像个吃人鬼,她没瘦瘦长长膈人要紧的胳膊没有搭上陈会安的肩膀,反倒是伸出爪子打了村民一巴掌,“你心痒痒了找你媳妇去啊!”说着她从看热闹的人群中抓来一个矮个子男,“我看你俩凑一对,又高又矮又胖又瘦,正好当我今晚下酒菜哈哈哈哈哈哈!”

人群立即散开了。

“我是吃过人肉,但不是我相公,”女人走在路上时说,“是有人死在我家门口的,就跟刚刚那个矮窝瓜长得差不多,而且品行也一个样!老娘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得亏老天有眼让他摔在石头上磕死了!”

女人叼了一根狗尾巴草在嘴里,“那时候莲月快五岁了,村里全部喊我儿怪胎,老在我家门口画些看不懂的符号,也不把东西卖给我!老娘也不是没吃过石子儿,但是真的快饿死了!”

“所以我把人生吃了!”她“呕”了一声,“就一口,没咽下去,呸!恶心死了!老娘发誓以后就算饿死,也不吃这些人的肉!”

“为什么叫莲月呢?”陈会安早就习惯了她这副装作凶狠的样子,保护自己的皮套罢了。

“喂!听我说这么多!你不害怕?”

“你都发誓了,我怕什么?”陈会安耸耸肩,看见女人那鸡毛一般的发型,灰土色的脸,“为什么叫莲月呢?”

“好听啊!你管老娘!”

没人再说话。

“好吧!我告诉你!”

-

女人怀上孩子的时候,是开心的。

女人一直没把孩子生下来时,是疑惑的,焦虑的,害怕的。

女人终于把这累赘生下来时,是轻松的,焦虑的,害怕的。

没有人爱怪胎,这个母亲似乎也是这样想的——至少在相公死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保持这这个想法。她讨厌这个孩子,不是他,他们一家至少也会被当作正常人对待。

于是乎,杀掉这个累赘,是最好的安排。

所以女人披着白布心急如焚地走在路上时,脑袋里都一直是如何处置这个孩子的方法。

一个燥热的夏天,一个燥热的夜晚,天上却挂着不那么燥热的月亮,湖边却生着不那么燥热的莲花。

或许,杀掉这个孩子,是个错误的……举动?

“喂!累赘!”她回到家,拍醒孩子,入稀米,加热水,调至合适温度用小勺喂给婴儿。这孩子醒了不哭也不闹,还蛮乖的,毕竟是自己怀了这么久才生下来的,女人想到这儿,突然自豪起来,佩服起自己的毅力。

一个燥热的夏天,一个燥热的夜晚,天上却挂着不那么燥热的月亮,湖边却生着不那么燥热的莲花。

哪有孩子没有姓名呢?

你说是吧。

莲月。

我连日连月连年生下来的宝贝啊。

陈会安直到现在回忆起女人的说这件事的模样时,都是心软的,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温柔面貌,就算经历很多奇怪事,被很多人看不起之后,也能拥有的温柔面貌。

说起为什么发现他的血可以破开莲月的婴孩体,是下一章的事儿了。

哦,对了,这个女人叫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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