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壹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雲:“人寧可使婦無(巾軍)邪?”範笑而受之。
遠公在廬山中,雖老,講論不輟。弟子中或有墮者,遠公曰:“桑榆之光,理無遠照;但願朝陽之暉,與時並明耳。”執經登坐,諷誦朗暢,詞色甚苦。高足之徒,皆肅然增敬。
劉尹、江虨、王叔虎、孫興公同坐,江、王有相輕色。虨以手歙叔虎雲:“酷吏!”詞色甚強。劉尹顧謂:“此是瞋邪?非特是醜言聲,拙視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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