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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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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如同一股电流从脚底向上蔓延,向芷玫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她把溜溜放回笼子里,几步跑过去,一下子抱住了孙擎川。

刘晓琴从厨房探出个脑袋,眼角的纹路都明显起来。

“你个没良心的!总算舍得回来了!”

孙擎川是向芷玫的小学一年级的同桌,从那时起,两个人就建立起了很深刻的友情。

孙擎川的父母工作很忙,那时候一放学就跟着向芷玫回家,一起做作业,一起吃晚饭,直到快睡觉的时候,司机才过来把他接走。

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一起慢慢长大的那些日子里,向芷玫的书包,新年的衣服,都是孙擎川的妈妈买的。

他们夫妻生意做的很大,工作忙起来顾不上他,对于向芷玫这样一个好同桌能带着孙擎川她很感谢,虽然不常见面,但经常给向芷玫买这买那。

向芷玫印象最深的是小学四年级的一次家长会,她第一次见孙擎川的妈妈。

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阿姨,可回过头再看孙擎川又发现,原来这个每天在一起的人,跟他妈妈长的几乎一模一样。

孙擎川的母亲不仅漂亮,从发丝到穿着都无一不精致。跟刘晓琴每天花花绿绿的鲜艳不同,她身上的颜色很有规律。

那时候的向芷玫还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比较合适,直到后来她才明白,是气质。

向芷玫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就是孙擎川。

后来上了初中,班级里开始有一些风言风语,可两个人谁都没往耳朵里进,他们之间的关系,别人懂个屁。

于是班级里的男生大多不敢招惹向芷玫,女生想跟孙擎川接近,也都会先和向芷玫做朋友,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高中。

高中的孙擎川,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蔺晴高中就出落的很漂亮了 ,跟长开了的孙擎川站在一起也毫不逊色。沈昶亭和向芷玫还没扯上关系的时候,两个人就很光明正大的在一起,而且很快一起出了国。

这在当时简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他们那时谈恋爱,家长拦都拦不住,还有支持的?

可向芷玫知道,蔺晴不仅外貌跟孙擎川般配,家世也一样。

两家人高高兴兴的坐在一起聊两个孩子出去念书的事,不是因为遇到了彼此而有了新想法,是他们本来就想送孩子出去,刚巧凑在了一起。

向芷玫哭了整整一个礼拜。

准确的说,如果不是孙擎川的出走,后来沈昶亭的入侵怕是还要多些波折。

向芷玫人生第一次去机场就是为了送孙擎川。

她为了忍住不哭小脸憋的通红,可一见孙擎川脸上熟悉的笑容,最后还是没忍住嚎啕大哭,鼻涕眼泪弄了他一身。

蔺晴站在一旁,眼睛也湿了。

她没有过这样好的儿时玩伴,所以羡慕孙擎川从小不是一个人长大,也从来没有因为自己女朋友的身份去不喜欢向芷玫。

向芷玫哭够了又去拉蔺晴的手,可又觉得自己的手不干净,使劲儿在衣服上蹭了蹭才说,“他不喜欢一个人。”

向芷玫只说了这一句话,但是蔺晴听懂了。

国外不仅和国内有时差,两个人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不同。孙擎川从来不会刻意的去维系和向芷玫之间的联系,但只要她找他,孙擎川永远都有空。

“你个死人头!回来了也不跟我说!”向芷玫眼眶红了,咬着牙没哭。

这么多年,孙擎川很少回来,他们很久没见了。

曾经的少年长成了肩宽腿长的青年,这让向芷玫有些陌生,可他眼里的笑意,却又是那么熟悉。

这时如果再见到孙擎川的妈妈,向芷玫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青出于蓝。

孙擎川的拥抱并不疏离,他紧紧搂着向芷玫的腰,闭着眼睛在她肩膀上按了按,“这叫惊喜,叔叔阿姨比你淡定多了。”

两个人激动了好一会儿才冷静下来,向芷玫像小时候那样拉了拉他的手,却发现孙擎川的手上多了很多茧子。

“你手怎么了?”

“攀岩,我和蔺晴都喜欢,有时间经常去,她的手比我好不了多少。”

“蔺晴真厉害,她也回来了吗?”

“还没有,她还没毕业,比我会晚一段时间。”

向芷玫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拽着孙擎川的衣角不松开,吃饭时也不停的给他夹菜。

“尝尝,看味道变没变,你怎么都瘦了。”

向征和刘晓琴都喜欢孙擎川,因为这小子打小就护着向芷玫,在也跟着给他夹菜。

孙擎川才不客气,他是真的很久没有吃到熟悉的味道,碗里的菜很快见了底。

向芷玫这才想起来回家是为了什么,“就怪你,我明天就要出去玩了,早知道你回来我就不去了!”

孙擎川看了眼正在厨房洗碗的刘晓琴和向征,“闪婚是什么回事?”

孙擎川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可他一旦板起脸说正事的时候,向芷玫是有些畏惧的。别人不知道,可她见过孙擎川打架生气的样子 ,一般人招架不住。

“我跟他的事你是知道的。”

这个他指的是沈昶亭。

“玫玫,他是过去,你不能因为过去影响自己的未来,结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应该草率的去做决定。”

孙擎川话里透着严肃,可向芷玫却没什么反应,“小川同学,不是每个人的婚姻都是源于爱情,或许可以这么说,婚姻也不仅仅是因为爱情。虽然我的这个决定吧,确实有些莽撞,可…”

向芷玫说不出老公丈夫一类的字眼,只能直呼其名,“季艾璟是个人品靠得住的人。”

孙擎川盯着她的眼睛,读懂了向芷玫的想法,“现在说这话已经晚了,但我一直觉得有感情的婚姻才是彼此愿意磨合的基础,和喜欢的人看日出和跟一个人品好的人看日出终归是不一样的。”

“我知道,我和喜欢的人看过日出了,而眼下这个,大概不会再想要一起去等待那个瞬间。”

有些事不是因为事情本身有意义,而是想要跟眼前的人一起去做,才会去期待觉得有意义。

孙擎川有些心疼,但他却始终没有问为什么和沈昶亭分手。

向芷玫太久没有见孙擎川,待到了很晚才让他送自己回家。

吃完饭四个人坐在一起聊这几年孙擎川在国外是怎么生活的,向征听到觉得有意思的地方会忍不住感慨,他还是不够有钱,没能让玫玫有机会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

孙擎川看着向芷玫上了楼才把车开走,他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机场。

第二天早晨,孙擎川出现在沈昶亭的公司楼下。

他们高中时其实并不熟。

孙擎川话不多,因为想说的都跟向芷玫和蔺晴聊了,这一点跟向芷玫很像,看似跟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但亲与不亲实际上差别很大。

而沈昶亭性子更为豪爽,八点的太阳都没有他每天阳光灿烂,如果牙齿能晒黑,他那一排大白牙估计早就跟碳一个颜色了。

当时孙擎川怎么都没有想到后来向芷玫会跟沈昶亭扯上关系。

沈昶亭从车上下来,身上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毛大衣,里面的西装一看便价值不菲,黑色的高领毛衣十分得体帅气。

孙擎川远远的望过去,没有见到十几岁时那个阳光灿烂的少年。

沈昶亭瘦了不少,明明是一清早,可面上却有几分疲惫,他先是熄灭了手里的烟才转身往办公大楼走去。

不经意视线扫过门口,这时才注意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沈昶亭没有立刻认出孙擎川,只是觉得有些眼熟,可刚想转过头进去,便记起了这人是谁。

他缓缓的停住脚步,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定定站住。

孙擎川见他停下可不磨蹭,径直走了过去,沈昶亭刚想开口说什么,孙擎川嘴角一扯,一拳狠狠砸在他的脸上。

周围人尖叫了起来,人群乱了,有几个人想过来拉架,可孙擎川冷冷一瞥,便没人敢上前。

孙擎川脸上的笑没有淡去,沈昶亭的嘴角被牙齿磕破流了血,他不自觉的舔了舔,又疼的嘶了一下,可还没等他缓过来,孙擎川又一脚踹到他肚子上,沈昶亭直接向后倒去。

笔挺的西裤蹭上了一大片灰尘,很有质感的大衣也变成了一块廉价的抹布。

保安从办公楼里跑了出来,要去制止孙擎川。

沈昶亭抬起手,示意他们停下。

“我不管你为什么和她分手,但是在我这,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让玫玫不开心的人。”孙擎川抬眼看了看高耸入云的办公大楼,“以后小心点。还有,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说完不再看地上的人一眼,转身走了。

沈昶亭垂着头坐在地上,长腿弯曲搭着胳膊,像一座沉默的雕像。

保安这时候试探着过来扶起他,这次沈昶亭没有拒绝,可抬起头时,眼底通红一片。

同一时间,向芷玫和季艾璟踏上了高速开始旅途。

昨天因为太高兴,晚上跟孙擎川和老向喝了几杯。

向芷玫酒量好,上学的时候经常跟同学出去聚会,小酌怡情。

可真正喝醉的那次,是和胡伊晨一起。

这点向征对向芷玫了解的还是很透彻的,不该糊涂的时候向芷玫几乎很少犯错。

回去时,季艾璟还没睡。

晚上顾渊约了几个朋友在店里,让他过去一起吃个饭,到后来要换地儿的时候,他提前回来了。

本来以为向芷玫会比他早,可是没想到他到家了,向芷玫连影子都没有。

向芷玫喝了不少,因为实在高兴,人还是清醒的,但身上的酒气瞒不了人。

季艾璟不明白,跟父母吃饭怎么会喝酒,不自觉眉头便紧了。

向芷玫压根没看他的脸色,打了个招呼就要回房间。

“你喝酒了?”

“啊?哦,喝了些,你闻到了?”

她可不像季艾璟,看着没事儿人似的,连条直线都走不出来,她脚下的线直着呢。

“要不要我给你扎两针。”

向芷玫以为自己听错了,瞪着眼,“你要干什么??”

“明天路上时间很长,扎一针会舒服些。”

向芷玫这才反应过来,季艾璟说的是针灸,他是大夫,这对他而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算了,我没醉,洗个澡就没有味道了。”

自己身体对酒精新陈代谢的能力向芷玫很清楚,这不高速都上了她还没什么感觉。车里放着音乐,应该是随便找的流行歌单,向芷玫几乎每首都能跟着哼一会儿。

这时,她忽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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