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手机拉远一点,看见备注着祝卿安的名字,和下面记录通话时长的数字,还在安静地一秒一秒延涨。
他极快地冷淡回道:“不去。”
“???”当年二二一的舍友一副直男心破碎:
“不是,毕业五年消逝的不止有时间,还有兄弟情是吧?”
莫惊春:“……”
没等莫惊春现编出一个理由,听筒里祝卿安听见对话,被逗笑一声。
手机并没有开扩音,但二二一的舍友勾着莫惊春脖子,虽然听不真切,但那愉悦的笑声,可以肯定属于一个年轻女人!
“哦~咱们省大12届校草这是有情况了啊——”二二一舍友拖着调子调侃。
舍友明显是和莫惊春完全相反性格的人,他起哄着,甚至想上手抢手机:“对面的是嫂子不?是嫂子你就应一声。”
于是祝卿安应了两声。
“哈哈哈哈。”舍友大笑。
一个十几平的房间住四年,用周路决的话来说,知道你哪根眉毛一动,就是下一秒要放屁了。舍友看莫校草不语,像浇了开水被烫红似的着急抢回手机那样——懂了不?懂了!
舍友兴味大起,想变身爱神丘比特的那支箭,给两人推上一把。结果下一秒他靠了一声,毫不留恋地把手机重新扔回莫惊春手里。
有诈!
莫惊春不明就里:“???”
舍友食指点点屏幕右上角:“手机电量1%,搞屁啊!”
就像是配合出效果,手机下一秒就自动黑屏了。
莫惊春:“……”
他眼皮一跳,还下意识长按三秒手机右侧键,但手机冰块一样的尸体自然是不可能起死回生的。
莫惊春表情同样淡淡死样。
舍友哈哈大笑,勾上他脖子调了个方向,把人往婚宴厅带:“带充电器了没?没有也行,我高低给你薅来一个。”
莫惊春脚步抵抗着。
舍友又哈哈大笑:“放心,不拉你去班长那桌蝴蝶花丛凑。咱宿舍和隔壁两宿舍凑一桌,好好审你。”
莫惊春食指挠了挠眉尾,老实下来,将笑不笑地偏了下头,默示表示自己将坦白从宽。
十个即将三十岁的男人凑一桌,逼格高到上谈国际形势,股票基因,低到能比小孩还幼稚。
毕业后人就没这么齐全地聚过,再加上喝了许多酒,另外九个酒蒙子,哪怕一个拖住莫惊春一只手或一只脚,也能死死地把他按在座位上,他压根碰不着躺在几米远大厅地毯上充电的手机。
莫惊春:“……”
而祝卿安听到那句电量1%,她在电话自动挂断后,便收起手机。
风陵渡的改造工程结束了,按规矩工程队要吃散伙饭,她这个项目工程师自然是要露面的。
天气预报说今晚会下一场雨降温。这会傍晚的温度闷热得像下午太阳最毒辣一两点的时候。祝卿安于是不打算骑摩托车。
靠莫惊春交代的话,当她从他家里廊檐第二和第三块木板缝隙里,摸出车钥匙时,廊檐的暖灯自她眼睫间隙落下影子。她像是短促地眯眼笑了一下,狭长的睫影,在眼下的皮肤更拉长一些。
这是应酬饭,一般时间吃得很长。
出来时,已经差不多快十点了。
省城是有夜生活的,特别是白昼太炎热又太漫长的夏季。
祝卿安读高中的飞鸟市夜晚也很热闹。她曾经和高中同学,在晚自习结束后,翻过一次墙出校逛夜市。逛到十二点,夜市依然熙熙攘攘,油烟缭绕。
散伙饭选的饭馆就在飞鸟市,但所在街道位置有点偏。但每走七八步路,也能看见一二处小摊贩的身影。
祝卿安喝得有点多,但她酒量被练得十分不错,此刻理智依旧清醒,只是慢了些。
车肯定是不能开了。
她蹲在饭馆门口角落,一边缓神一边想。
路灯很亮,灯泡周围飞着成片密密麻麻的飞虫。光线撒在地面上,上面许多光斑中的小黑点胡乱地游动着,像生物课上观察显微镜下的细胞切片。
祝卿安刚开始还试图赶自己头顶上的飞虫军团。后来放弃挣扎,与这些“可爱的”大自然的小精灵们和平共处。
她断断续续思考着今晚的安排。
车就放在这饭馆了,呆会在附近找一家招待所凑合一宿,明早再来取车回小镇;
酒喝多了,胃有点烧,还得找家药店,解酒药和胃药都得买一盒;
刚饭菜吃的有点油腻,顺道看看路上有没有卖青橘子的水果摊子;
……
然后,漫无边际的思绪,就想到了莫惊春。
没有想起具体的事。只是这个名字静静地漂浮在心头。就像夜晚圆月温温柔柔地照耀着大海一样,画面静止着,时间依旧在流经,一整夜都是这样过去。
祝卿安抱着膝盖抬头。可能今夜真会下雨,一片厚重的云层已经严严实实挡住了这方的夜空。看不见星子,也没有月亮,没什么好看的。但她发懵的思绪,靠着那个三个字的名字,盯着那片天空居然发起了呆。
忽地,电话铃就响了。
祝卿安酒精发懵的身体一震。
掏出手机,看见震动手机上的名字,正好是自己正在发呆的名字。
她缓慢地接通,将手机贴上耳廓,脱口而出:“好巧。”
我正好想你,你就给我打来了电话。
后半句在口腔中被吞掉了。
不知道是因为酒喝多了后人就发懒,还是因为一些浅尝辄止的暧昧情绪。
莫惊春的声音和平时一样,干净而温和。但他却在说着否认的话:“不对。不巧。”
祝卿安从鼻音哼出一声:“嗯?”
他说:“我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来的。”
祝卿安盯着黑糊糊的天空,蹙起眉头:“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他说:“你回头。”
他站在很寻常的一条夜晚街巷里。你甚至可以在世界上找到几千几万条相同的街巷。一丈二宽,墙内的灌木丛,极茂盛地支了出来,垂在半空。路面是一段下坡路,成列的路灯渐矮下去,支撑开一个个圆锥的光亮范围,因此看过去的花花绿绿的涂鸦墙,会时不时出现一条阴影。
他右手边是一处寻常的水果摊子,周围不断路过的人,有刚下班的青年、散晚自习的学生、散凉的老年夫妻,还有牵着狗散步的年轻女士。下班青年腋下的公文包、学生蹬的自行车,所有风物都寻常。
于是祝卿安也寻常地走向他,她闻到了来自水果摊上浓郁的果香,一边问:“你不是后天才回来吗?你为什么会现在出现在这里?”
他身上还穿着正式的西装,深橄榄色,金色排扣,黑色内衬。单手插在兜里。
这是祝卿安第一次看见他穿西装,简直像换了个人。
他答道:“因为你在电话里问我在哪儿。”
祝卿安还是不明白:“所以?”
见她走到了自己面前,莫惊春把没用处的电话挂断,扔回了裤兜里。
太紧张了。于是他把那只手也留在兜内。
肚子里装的腹稿让他不敢看祝卿安,他循着路灯看向光源。
但却又忐忑于她将给到的反应,余光最终还是垂落于她脸上。
但从第二天祝卿安醒酒后的记忆来看。
她当时有点昏酒,视线发木。
而这男人当时双手插在西装兜内,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下巴有些高傲地微微昂着,眸光却从耷拉的眼尾瞥扫下来,正视她,面无表情地来了一句:“我把这理解为,你在跟我说,‘想见你’。”
特么的!
祝卿安当场觉得被这男人——帅死了!
关键他说完,这男人才像缓和神色似的,眼眉漫不经意一笑,清朗谦逊地来了句玩笑:“我看过的很多书上都是这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