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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喂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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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病人才会戴的腕带,程铭戴了三年。

薛枫看着镯子内侧细致贴着的腕带,半天说不出话来。再次开口时,他嗓音沙哑得厉害:

“你居然,还留着这个……”

“你留给我的东西不算少,能凑齐满满一箱子。”程铭坐得更近了些,手指搭在薛枫的手腕上:“但能让我随身携带着的,就是这枚戒指和这条断掉的腕带了。”

“镯子是我爷爷用车珠子后剩下的木料随便做的,因为木头有裂纹,所以只能做成个开口的。这样也好,腕带也是断开的,这两样放在一起也还合适。”

薛枫叹了口气。他把木镯紧握在手心里,另一只手轻拉了下程铭的胳膊。后者看懂了他眸中的失落,倾身过来将他揽入怀中,手在薛枫背后哄孩子似的一下下轻拍着。

“怪我不好,”他说:“忽然提起这些事。”

“而且当年走得匆忙,也没给你留下些什么。”

薛枫枕着他的下巴,在他的怀抱中闭了闭眼睛。

“隐藏的图画,”他说,声音闷闷的:“你儿童节送我的那套隐藏的图画,我给画完了。”

“本来是想攒着的,结果有天晚上翻前面的内容,忽然就忍不住了,熬夜把剩下的半本全都画完了。”

“我送你的那本《做了这本书》,你做完了吗?”

“也一样,”程铭说:“本来是想两周完成一篇的,结果实在忍不住了,半个月就给集中做完了。”

“半夜睡不着做出来的决定?”薛枫笑道。

程铭点点头:“是这样的。”

薛枫低头看了看时间。从家里出来之前,程铭已经预约了附近餐厅的双人包厢。现在距离吃晚饭还有好一会儿呢,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来打发饭前的这段时间。

他把这个想法跟程铭说了,却不想对方直接从口袋里拿出了半包提前装好的小米:“可以骑车去附近公园的湖边喂麻雀。我记得这也是你当初关于夏至的计划之一。”

“这么悠闲的活动吗?”薛枫不由得失笑。他都快忘了当年住院的时候,自己居然能闲到天天在院里喂麻雀。

“我不认识路,”在街边扫了共享单车后,薛枫在树荫底下对程铭说:“你在前面骑吧,我跟着你。”

晋城公园距离这里并不算远,骑车几分钟就到了。公园的面积虽然不算大,绿化却做的非常好,灰色的石板路边是浅色的小花,柳树柔软的枝条垂下来,在风中飘飘摇摇。

公园的长椅是木板拼接而成的,背后没有椅背。两人一前一后手拉着手,在远离了石板路的小路上走走停停,最后挑了个刚好笼罩在树荫底下的长椅上坐好。

这条小路隐匿在树丛与绿地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人会想到要从这里经过。不知是不是因为人少的缘故,这里的鸟雀格外的多,并且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砖缝中的苔藓。

半包小米敞开,放在长椅的中间。用手捏起几粒朝草地里撒过去,那些金黄色的颗粒就刷拉拉地敲击在草叶上,发出雨滴砸在叶片上的簌簌声,然后就落下去不见了。

小麻雀站在银杏树的枝头,小脑袋转来转去,亮晶晶的黑眼睛机敏地东张西望着。它们在树梢间欢快地蹦跳着,有的在树坑里刨沙子,对丢过来的谷子并不在意。

夏天里的鸟儿是不缺食儿的。两个人你一把我一把地撒了多半包的小米,根本没一只鸟肯搭理他们。薛枫和程铭也意识到了,指着树梢上不领情的麻雀,自嘲地笑了半天。

但薛枫也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喂麻雀是假,借着周末这个难得的机会跟程铭腻在一起才是真的。对薛枫来说,程铭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场实在是对他太有吸引力了。

只要有程铭在他身边带着,薛枫不管是干什么都能够做到完全的全神贯注,甚至比独处的时候还要轻松。他可以边说话便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也可以完全不去想任何事情。

接吻就投入地接吻,拥抱就全心全意地拥抱,他的心思能够完全地在集中在自己所专注的事情上,完全不会被半路打扰到。当然了,这是他爱上他之后才发现的。

和程铭混熟以前,他觉得程铭好像待在个罩子里,周围的人无法随便地进入到他的世界里去。但薛枫自己因为被程铭区别对待了,所以没过多久,罩子就对他失去了作用。

薛枫先前还试图把程铭从玻璃罩子里给拽出来。可后来他又一想,待在那里面毕竟是程铭自己的选择,还是等他流露出想要出来走走的意思之后,自己再引他出来吧。

更何况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不管人多人少,程铭的玻璃罩子都能够随时营造出完美的二人空间。

他们两个人一起待在静谧的小空间里,看着时间像落在地上的细碎光影那样,不算快也不慢地从脚边爬过。

现在喂麻雀也是一样。有程铭在身边的位置上坐着,薛枫感觉自己长久以来的网瘾都给戒掉了。

他捏起一小撮小米,抬手撒到草地里。从开始到现在,薛枫甚至从没想起过要拿起手机来,看看里面的信息。

他发现程铭也是一样。甚至似乎程铭在坐下之前就已经预见到自己会忘记看时间的结局了,所以特别地提前定了个闹铃,怕待得太久错过了吃晚饭的时间。

薛枫在想罩子的问题,而程铭则是在想,有薛枫在他身边坐着,头顶的天似乎都比往常显得更蓝也更清澈了。

倒不是因为晋城的天空真的变蓝了,而是因为薛枫现在坐在他的身边,他因此而有了仰望天空的好心情。

这与他当初没和薛枫认识的时候,独自在住院部盯着院子的随便某个角落发呆时不同。那个时候,他是心里面太多茫然也太多冲突了,所以不得不将意识放逐到混沌之中。

在那个时候,他看天不是天,看树也不像树。虽然盯着院里的砖石看了整个下午,回忆时却只记得灰蒙蒙的色块,到了晚上,连当天是晴天还是阴天都没有印象。

直到几天之后,他坐在葡萄架下,看到周围混沌朦胧的色块之中,在这片狭小的天地里,忽然闯进来了个从周身轮廓到话语声都清晰到近乎尖锐的那么一个人。

再后来,他对旁人口中“可爱”这个词语,忽然有了超出于书本概念之外的,更深层次的理解。

并且从那天起知道现在,每天都有更深入的理解。

薛枫不管干什么都很可爱。

聊到感兴趣的话题时开心地说个不停的时候很可爱,静下心来感受周围的草木和洒下来的阳光时很可爱,被逗得哈哈大笑时更是可爱。

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吸引人,不管他是在做什么。

因此程铭会忍不住久久地看着他,温故而知新地发现更多独属于他的各种优点,并因此而比过去更加深爱他。

但程铭始终搞不懂,为什么薛枫会喜欢自己。他当然知道薛枫是爱他的,但他没能够明白,薛枫何以会开始爱他。换句话说,他知道他们有缘,却不明白缘起于何处。

他也曾经试图换位思考,问自己为什么会爱薛枫,得出的答案是——

薛枫那么好他肯定会爱他啊!

当初以为他是傻子的时候都没嫌弃,还在旁边坐下来手把手地教他吃饭。自己那么喜欢京酱肉丝都忍着没吃,直到把他教会了才动的筷子。

而这还只是十万分之一。

晚饭的闹钟很快响起来了。余下的小米被洒在草地上,两人站起来,拍拍沾了灰尘的裤子,往公园的出口走。

薛枫摸了摸肚子,觉得还不是很饿,程铭在手机上看了看附近的餐厅,提议说可以去不远处一家新开的日料店。

当天晚上回家的时候,薛枫站在门厅换鞋的地方,抬高声音说了句“我回来了”,就匆匆溜进了卧室。

没办法。当平平无奇的日料手提袋里装了一整盒六十多枚银戒指的时候,薛枫很难给他们解释这是怎么来的。

程铭甚至想把那枚帕拉伊巴的戒指也交给他,被薛枫态度坚决地挡回去了,理由是这戒指的款式和材质实在太过于扎眼了,最好还是和家里人公开后再戴。

新的一周上班之后,程铭仍旧每天去找薛枫。

他总是先骑车去薛枫单位,再掐时间打好出租车,拉着他一起回家里吃晚饭。如果临时有事来不及吃饭,他就提前和薛枫说,然后仍旧出现在薛枫公司门口,送他回家。

周四的早上,薛枫上班的时候,从阳台的窗户里看见了掐着时间等他下楼的程铭。黑色的阳伞遮住了他的整张脸,但薛枫认得他的身影,只看了一眼就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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